民间贷款公司要走向正规正途
近年,中国人民银行已正式将陕西、四川、贵州、山西等四省确定为实施小额信贷的试点地区。融勤国际中国研究院研究员黄钦分析认为,民间贷款公司在中国将得到官方认可。
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最近推出《区域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比较研究》报告。该报告认为温州市金融结构的现状是: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并存;民间金融发展日渐式微,传统民间金融市场日显边缘化;区域金融发展亟待新突破。
黄钦表示,民间融资如洪水,不能堵,只能用疏通的方法将其引导到正确的规道上,将民间金融纳入正规金融体系是大势所趋。“民间金融的优点在于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调整融资的具体形式,要求不同的利率,具有天然的高定价能力。同时从信息的完全性方面来看,本地的贷款人能对不同风险的借款人进行筛选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督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信息不完全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在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控制上,民间金融也比银行具备优势,这使得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
黄钦解读央行此举显然是金融创新行为。央行意图借助小额贷款形式,利用民间资金,将新建小额贷款组织的目标客户拓展到农户以外,把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纳入其中,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题。此次出台的政策,思路上大胆,具体实施却是很谨慎。规定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资金或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形式,不吸收存款,不跨区经营,股东最多不超过5个、贷款利率可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一方面降低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利率定价创造市场化环境。但如何同时拓展融资渠道,也是个问题。
“从草根金融到正规金融体系仅仅是一个开始,贷款额度范围、贷款利率范围、组织形态还在商榷中。”黄钦期待,“央行可以大胆创新,发挥后发优势,制定多方共赢、有效率的制度,创造有中国特色的小额贷款组织,同时要辅以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