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人民财经网
2017-03-03 04: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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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近年发布公告,决定自对原产于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欧盟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辛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辛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为2905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欧盟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辛醇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内地辛醇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